2020-9-7

無論黃藍絲,評論都不可以Stupid

中港博弈進入黃藍對決,非黑即白的地步時,好些評論人已經缺乏理性缺乏認知,黃絲方尤其是。立場及其見解不可說,但不能太Stupid吧!我經年累月就是抨擊其stupidity這一點。然而,我認為,無論黃藍絲,都不可以過分偏激,評論都不可以Stupid。

這裏說說藍絲評論者。話說藍絲評論者多屬「正常人」,我八成以上支持他們的言論。但作為藍絲友,很希望這些藍絲KOL保持正常,不可偏激,不可民粹。建制方及政府有做錯的,也要出聲。

本土何由深黃轉為深藍,自無不可,他很多見解我都贊同。但他的態度以及情緒上表現頗為偏激。「有仇必記」,hater乎?他鬧地產商、鬧政府、鬧林鄭,也是可以的。但一面自鳴正直之色,令人嘀咕。一個假加拿大人,遙指江山,能做些什麼?媽的,網上盡是外棲的什麼意見領袖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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admin 管理員 2023-12-3 13:35:3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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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喜愛的「華記正能量」近日的一條片,話「法官放生肥佬黎,是被人收買了」(大意),把我嚇了一跳。法官無論怎樣不堪,無論香港司法幫如何偏黃,我們作為「正常人」,都要守住個法。華記不怕俾人話誹謗乎?似乎要舉出「被收買」的證據才行,不然與黃絲友何異?

(6:37)





《華記9月3深夜報導:狗官放生黎智英恐嚇罪不成立,香港司法最黑暗日子,東方日報記者成為犧牲品雞蛋與高牆,傳媒大亨惡晒,法官仲惡過特首,落閘冇得上訴因為沖口而出,世界無奇不有法官居然幫犯人辯護第一次聽。2020年9月4日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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admin 管理員 2023-12-3 13:36:0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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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不是說該法官一定沒有被收買,我不是說該法官不是偏幫黃絲、偏幫肥佬黎(我也無法證實),我想說的是,華記作為一個有份量的藍絲KOL,要保持理性,在鏡頭前不要過分偏激,過分引起情緒。要以事論事,假如case是無罪,縱使肥佬腰纏萬貫,毒害眾生至極,irrevent!縱使是魔鬼,也要公平對待,不要道德審判。現在香港以至全世界的危害,是政治化,小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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admin 管理員 2023-12-3 13:36:3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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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【短片】【有聲專欄】屈穎妍:手術好成功,但病人死了2020年9月4日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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關於肥佬黎的case,作為藍絲以及一個不甚留意新聞細節的我,初時以為他抵死以及入梗。到判決出籠,我是先看屈穎妍這一條片以解不忿的。先是激賞萬分,屈女士的文筆及話音,是沒得說的。尤其是諷剌肥佬黎的「一時衝動」和被罵的記者「面帶笑容」,屈女士抨擊的argument深入而抵死,比喻也妙不可言。

但我聽完一個黃絲KOL的評論之後,以及在《阿周電視》(藍絲)中聽到「刑事恐嚇法例」的條文及分析,再細想東方記者和肥佬黎多年來的糾纏情況,我豁然而悟﹕裁判官判案沒錯,肥佬黎無罪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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admin 管理員 2023-12-3 13:37:0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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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裁判官判案沒錯,肥佬黎無罪」這一點自可以再討論,但我是這樣認為。我只想指出,藍絲評論者有時也不要太沒有理性,尤其是影響力頗大的屈女士的文章話音,其殺傷力遠大於華記。屈女士何不認真地去研究一下該case的情況on法律base?不要以人廢法(假定該裁判官是黃絲),不要以「表情不足」而廢法。

在法律上、有「犯意」(intent) 之說,你很難百分之一百證明到肥佬黎「不是講吓啫」以及「搞」的定義。在市井坊間多有「講大左」的情景。肥佬黎是愚蠢多於奸險,最關鍵的是,該記者驚恐的「戲」交不足(周顯語),該裁判官就有理可據。

再睇落去,「手術好成功,但病人死了」比喻先不對,我對法律都唔係好熟,不過by common knowledge,「表證成立」似乎是檢方、「無罪」似乎是判決方。法官成日打擊檢察官的啦,屈女士沒有看過電視劇嗎?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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admin 管理員 2023-12-3 13:37:2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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『【明報專訊】警方國安處昨晨拘捕人民力量副主席譚得志(快必),稱最初是循《港區國安法》煽動分裂國家罪名方向調查,經蒐證及徵詢律政司後,以《刑事罪行條例》第10條「發表煽動文字」採取行動,指稱譚擺街站期間涉嫌發表的言論、文字引起憎惡、藐視政府,字眼引起民間不滿。』(2020-0-07)

先至聲明,我極之極之討厭譚得志(快必)此人,但以「發表的言論、文字引起憎惡、藐視政府,字眼引起民間不滿」入罪,真的不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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admin 管理員 2023-12-3 13:37:5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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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【人share你又share】黃友集體大炒車。譚得志被捕,法律條文到底係點? | 芒向早晨•2020年9月7日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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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認為,煽動推翻政府,可以入罪,煽動仇恨政府,不可以。況且「仇恨」很難量度,「藐視」更不用說了。

即係咁,目前幾乎所有黃絲都有「反心」,但尚未暴露「反意(犯意)」(出手的不計)。在古代,暴露反心,就可以撲殺。在現代,不可以。在言論自由下,在法律下,要實牙實齒的(字眼)證據才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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